东京都的组织与机构
议会
结构
都议会由都民直接公选的议员组成,议员定额为127人,任期为4年。
议长
议长从议员中选举选出。议长代表议会、主持会议、主管议会事务,并对外发表都议会的意见。作为都议会事务局,设置议会局,议长拥有事务局职员的任免权。
委员会
由于东京都行政机构与行政内容庞大、复杂、涉及众多领域,为了进行彻底审议、提高议会的议事运营效率,设置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别负责对管辖事项进行专门性审核与调查。委员会设置常任委员会与根据就特定议案的议会表决设置的特别委员会。
权限
都议会是决定东京都的团体意思的基本决策机关。拥有制定、废除、修改条例、决定预算与认定决算等的表决权、选举管理委员等的选举权、以及对副知事、行政委员会委员等知事任命的重要人事的承诺权。同时,都议会作为都民的代表,拥有对行政事务的调查权及检查权。
执行机关
知事
知事统管东京都,是代表东京都的机关,通过都民的直接选举选出,任期为4年。
知事管理、执行所谓东京都的团体的事务。
辅助机关
为处理知事的权限的工作,作为知事的辅助机关,设置副知事以及其他职员。2021年8月1日当天的职员定额为170,193名
(细目:知事部局25,125名,议会及行政委员会1,041名,公营企业13,068名,警察及消防65,162名,学校教职员65,797名)。
人事
录用
职员录用原则上采取如下方式,即,由人事委员会实施竞争考试后,知事等有任命权者从其及格者中录取。对于护士等部分职种,由任命权者自行实施考试进行录取。
录用考试通过公募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后,按笔试及面试等方法实施。该考试按照试题的难易度进行分类,但应考资格一律平等,不问性别、学历、社会地位等。
在外国人聘用方面,72个工种中44个工种解除了国籍条件,正在努力扩大录用机会。另外,为了促进残疾人的就业,正在实施盲文和放大文字的考试,以及以残疾人为对象的特别选聘。
任用
东京都构建了根据能力、业绩的任用制度,职员晋升不因录用时所属类别、学历等因素受影响,所有职员通过公平、平等的选拔,凭个人努力可晋升为课长代理级职、管理职。
作为升为管理职的途径,以主任职员为对象,从年轻能干的人选拔并培训能立足于全厅性视野施展才能的管理职的"管理职选拔A";以课长代理级职员为对象、根据其以往的经验及成绩,选拔有望在专门的行政领域为核心施展才能的"管理职选拔B";以及把特定领域的专家选拔为管理职的专门职选拔等,制定了按本人的愿望,考虑到"综合性"及"专门性"的多样的晋升途径。
人才培育
适应对行政运营的都民需求愈加高难度、复杂化,为了培养具备高度知识、能力及经验、能够及时应对东京都面临的各种各样课题的优秀人才,东京都制定了"东京都职员人才培育基本方针",致力于着重人材配置管理、人事考核及进修等以人才培育为基础的人事管理工作。
同时,为充实职员进修内容,将进修着重点放在使每个职员的能力能够符合组织需求、以及最大限度开发职员工作能力,满足职员个人成长需求方面。为此,结合1)通过执行工作岗位的日常任务的"OJT"、2)与日常任务分别进行的"Of-JT"、3)自学进行的"自我启发"等项目,通过多样的手段综合、有效地培养所需人材。
东京都的组织(2022年4月1日当天)
业务
知事部局
政策企划局
部名
- 总务部
- 政策部
- 战略广报部
- 计划调整部
- 外务部
- 战略事务部
- 奥运会残奥会调整部
主要事业
政策企划局,为了实现能够应对每天变化、多样化的行政课题的战略性并有速度感的都政运营,联系知事与掌管现场的管辖局,辅佐知事执行的高层管理。
另外,根据都政的新指南针“未来的东京”,为了实现成长与成熟并立的可持续城市东京,立足于全厅性视点,以图各局实施事业之间的有机性协作,支援各局,以便让各局积极展开提高都民生活水平的先进措施。
具体地说,推进都的行政财务的基本规划及综合调整、重要措施的规划与制定方案、与媒体联系调整、推进城市外交、实现国际金融城市、特区与吸引外国企业、推进战略性公关等。
儿童政策协作室
部名
- 儿童政策协作推进部
主要事业
这个部门根据国内外先进事例调查等,担任企划和制定方案的同时,与相关局部门之间构建协作体制,应对与儿童有关的复合性课题。
同时,与多样的主体协作,立足于广泛视点,跳脱福祉及教育的框架,拓展先进事业。
总务局
部名
- 总务部
- 复兴支援对策部
- 人事部
- 推进遵守法规部
- 行政部
- 综合防灾部
- 统计部
- 人权部
主要事业
为了整个东京都的工作进行顺利,总务部办理组织、职员定额、任免、服务、劳务管理、福利厚生等内部管理事务,法规诠释、制定条例、诉讼等需要统一处理的工作,防灾及危机管理、人权措施、伴随着东日本大震灾的灾区支援、都内避难者支援等,调整及推进横跨各局的事业的工作。
此外,还办理与区市町村的行政财务有关的提示及联系调整、各种统计调查、支援东京都公立大学法人的运营、有关推进信息公开的工作。
财务局
部名
- 财会部
- 会计部
- 财产运用部
- 建筑维护部
主要事业
办理东京都实行的合同事务的总管事务、都政府拥有的汽车的行驶管理事务、都议会及都财政相关事务、都政府拥有的财产的综合调整及利用事务、都政府拥有建筑物的设计及施工、对各局的维护业务的技术支援、都政厅等的管理、运营及修建等的工作。
数字服务局
部名
- 总务部
- 战略部
- 数字服务推进部
- 完善数字基础部
主要事业
为了综合推进利用数码力量的行政,推展都政府的数字化、支援区市町村的数字化、推展有效利用数字、完善及运用都政府内的信息系统基础等。
主税局
部名
- 总务部
- 税制部
- 课税部
- 资产税部
- 征收部
主要事业
负责相关事业税、汽车税、轻油交易税、不动产购置税、固定资产税(仅限区部)及其他东京都税的赋课、征收等的工作。
为此,在区部设置了23个东京都税事务所、在多摩设置了两个东京都税事务所,在多摩设置了4个东京都税办事处。此外,还在设有1个东京都税综合事务中心、5个汽车税事务所。
生活文化运动局
部名
- 总务部
- 都民生活部
- 都民安全推进部
- 消费生活部
- 私立学校部
- 振兴文化部
- 综合推进运动部
- 运动设施部
主要事业
负责推展地区活动及多文化共存、推展男女平等参与/女士施展才能、都民安全及治安对策、交通安全、支援青少年、稳定与提高消费生活、振兴私立学校及文化以及推展运动等,与都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措施的同时,就相关这些事业与其他各局进行横跨性调整及推展任务。
都市整备局
部名
- 总务部
- 都市建设政策部
- 都市基盘部
- 市区整备部
- 市区建筑部
- 基地对策部
主要事业
负责制定城市总体规划相关政策、完善道路及铁路等的城市基础、土地区划调整事业及城市的重新建设事业等负责的的市区的建设、指导相关开发住宅用地及建筑物、美军基地对策等,与市民生活和企业活动广泛相关业务。
住宅政策本部
部名
- 住宅企划部民间住宅部
- 都营住宅经营部
- 住宅企划部民间住宅部
主要事业
促进优质住房存量和良好居住环境的形成,完善东京都民可以适当选择住房的市场环境,确保房荒户的居住稳定等,负责综合性的住房政策。
环境局
部名
- 总务部
- 地球环境能源部
- 环境改善部
- 自然环境部
- 推进资源循环部
主要事业
为实现“世界第一环境先进城市•东京”为目标、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工作:实现智能能源城市、促进3R(即节约资源reduce、重新利用reuse和循环再生recycle)与妥善处理、推展“可持续利用资源”、继承具有丰富自然和各种生物共存的城市环境、确保舒适的大气环境、优质土壤和水循环等。
福祉保健局
部名
- 总务部
- 企划部
- 指导监查部
- 医疗政策部
- 保健政策部
- 生活福祉部
- 高龄社会对策部
- 少子社会对策部
- 推进残疾人措施部
- 健康安全部
- 感染症对策部
主要事业
为满足都民从生育、育儿期到高龄期的所有人生阶段的各种不同需求,一体性、综合地推展福祉、保健、医疗措施,以便全都民都能够在社区放心生活。
实施对儿童及育儿家庭的支援、对残疾人及老年人的支援、低保和无家可归者对策、推进福祉城市的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体制、促进健康、疑难病症对策等的措施。
此外,还负责对社会福祉设施及医疗机构等进行指导检查,并对食品、医疗用品进行监督指导、开展环境保健对策、感染症对策等,以切实应对健康危机等。
医院经营本部
部名
- 经营企划部
- 服务推进部
主要事业
管理运营8家都立医院,以迅速、切实地满足都民高度・多样化的医疗需求,开展自律性的医院经营。与东京都保健医疗行政密切合作,切实推进都立医院改革,力求提高都立医院的服务水平。此外,从2006年起开始管辖运营地区医院等的公益财团法人东京都保健医疗公社。
产业劳动局
部名
- 总务部
- 商工部
- 金融部
- 观光部
- 农林水产部
- 雇用就业部
主要事业
负责制造业,服务业、旅游产业、农林水产业的振兴及稳定雇用就业的各项工作。为提高支撑东京都的产业的中小企业的活力,向中小企业提供各种支援,协助其改善强化经营、提高技术力量,并促进建立公司及创业,商店街的活化、筹措资金的顺畅化等。
为了从世界招揽旅客到东京,灵活运用图标等、开发旅游资源、完善外国游客接纳环境等,并实施为确保农业、林业、水产业、畜产业的稳定发展完善其基础设施、培养接班人对策、确保食品安全放心对策、及促进森林循环等事业。
此外,开展贷款业的登记及检查指导工作以外,还推进促进地区雇用及就业,确保合理的劳动环境,开发并提高应对多样的需求的职业能力的举措。
中央批发市场
部名
- 管理部
- 事业部
主要事业
作为丰洲市场、大田市场、食用肉市场等都内11处中央批发市场的开设者、为了将水产品、水果蔬菜、食用肉、花卉等生鲜食品等,以适当的价格迅速运送到消费者手里,进行基于批发市场法及条例等的交易指导、监督和市场设施的维持、管理等。
建设局
部名
- 总务部
- 用地部
- 道路管理部
- 道路建设部
- 三环状道路整备推进部
- 公园绿地部
- 河川部
主要事业
以建设抗灾能力强、舒适而便利性较高的城市为目标,包括完善首都圈三环状道路和干线道路在内,推进无电线杆化和完善特定整备路线,修建保护城市免受水灾的河流,为市民创造出宽裕和风趣的同时,完善在灾害发生时可作为抢救、救护的活动据点和避难场所的公园等,推进有益于高度防灾城市建设的城市基础。此外,还完善及运营深受市民喜爱的动物园和水族园等设施。此外,为了充分发挥设施本来的功能,进行适当的维护管理和计划性更新。
港湾局
部名
- 总务部
- 港湾经营部
- 临海开发部
- 港湾整备部
- 离岛港湾部
主要事业
完善及振兴作为支撑首都圈一大物流据点发挥重要作用的东京港。
同时,承担临海副都心等的填埋地的开发、废弃物处理场的修建及海上公园事业。
此外,为保护市民免受海啸及高潮等水害,开展东京港的防灾对策,并负责推进东京都各岛屿的港湾、渔港、机场及海岸的修建。
会计管理局
部名
- 管理部
- 警察、消防出纳部
主要事业
作为掌管会计事务的机关,负责现金及有价证券等的出纳、保管,支出负担行为的确认,结算的调制等事务。另外,还负责会计事务的企划、指导、检查,推行基于复式簿记及发生主义会计的新公会计制度,管理公款,供应各局的用品等。
东京消防厅
部名
- 企划调整部
- 安全推进部
- 总务部
- 人事部
- 警防部
- 防灾部
- 急救部
- 预防部
- 装备部
- 消防学校
主要事业
东京消防厅,是根据消防组织法,为特别区联合履行消防责任设置的组织,置于知事管理之下。
另外,除了稻城市、岛屿地区以外的市町村,根据地方自治法委托东京都实施消防事务。
本组织由消防本部(本厅)、消防方面本部、消防署、消防分署、消防出张所构成。
主要任务是预防、警戒火灾及灭火、从火灾保护都民的生命、身体及财产,同时在发生地震等灾害时,减轻灾难危害和搬送受灾伤病员等。
公营企业局
交通局
部名
- 总务部
- 职员部
- 资产运用部
- 电车部
- 汽车部
- 车辆电气部
- 建设工务部
主要事业
经营东京都内的公共交通机关,即,都营地铁(浅草线、三田线、新宿线、大江户线)、都营巴士、东京樱花电车(都电荒川线)、日暮里・舍人线、单轨电车(上野动物园内)。另外,还在实施利用多摩川流水的发电事业。
※单轨电车,现在停止运行。
水道局
部名
- 总务部
- 职员部
- 会计部
- 服务推进部
- 净水部
- 供水部
- 建设部
- 多摩水道改革推进本部
- 调整部
- 设施部
主要事业
自来水事业在2020年度向区部和多摩地区26个市町合计约1,239km2区域、向约1,360万都民供水。
另外,保有的水源量为每天680万m3,净水场设施能力为每天684万m3,配水管总长度为2万7,341km。
在工业用自来水事业中,向荒川沿河8区及练马区的一部分供应工业用水。
下水道局
部名
- 总务部
- 职员部
- 会计部
- 计划调整部
- 设施管理部
- 建设部
- 流域下水道本部
- 管理部
- 技术部
主要事业
承担污水处理、防除排雨水带来的浸水、保全公共用水域的水质等下水道的基本任务。此外,于2021年3月制定"经营计划2021",推进下述措施。
- 重新构筑、浸水对策、震灾对策等支撑东京都民的安全和安心的措施
- 改善合流式下水道、提高处理水质,地球温暖化对策等,为实现良好的水环境与环境负荷较少的城市做出贡献的措施
- 以最少的经费稳定提供最好的服务
行政委员会
教育委员会[教育厅]
部名
- 总务部
- 都立学校教育部
- 地区教育支援部
- 指导部
- 人事部
- 福利厚生部
主要事业
教育委员会由知事在获得都议会同意之下任命的教育长和5名委员组成,教育长任期3年,委员任期4年。教育长总理教育委员会会务,并代表教育委员会。
教育委员会管理并执行的主要事务有:与公立学校等教育机关的设置与管理等、教育机关职员的任免及其他人事、儿童及学生等的入学、转学、退学相关的事务。东京都教育委员会为了教育相关事务得以合理处理,对区市町村教育委员会给予必要的指导、建议及援助。
选举管理委员会[事务局]
部名
- 总务课
- 选举课
主要事业
选举管理委员会由都议会选出的4名委员组成。委员任期4年。
委员会通过委员协商进行运营,除召开定例委员会外,还在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委员会根据法令规定,开展各种选举相关事务、最高法院法官国民审查相关事务、选举诉讼相关事务、选举的公关启发相关事务、以及基于政治资金管制法的相关事务等。
人事委员会[事务局]
部名
- 任用公平部
- 考核部
主要事业
人事务委员会是独立于享有任命权的人的专门性人事行政机关,由知事经议会同意任命的3名委员组成。委员的任期为4年。人事委员会的主要权限是,对工资和工作条件应采取措施的劝告、确保中立与公正的任用制度(任用考试等),与职员的工作条件相关的措施要求的审查及判定,对受到不利益处分的职员提出的审查请求进行裁决或决定等的公平审查功能。
监查委员[监查事务局]
部名
- 总务课
- 监查第一课、第二课、第三课
- 技术监查课
主要事业
监查委员是为了确保行政财务的公平、高效的运营,根据地方自治法设置的,是对财务相关事务的执行及经营的事业的管理等进行监查和审核的独任制机关。
监查委员由知事在获得都议会同意之下选任的5名委员(都议会议员2名、有识之士3名)组成,从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等角度实施监查。
公安委员会[警视厅]
部名
- 总务部
- 警务部
- 交通部
- 警备部
- 地域部
- 公安部
- 刑事部
- 生活安全部
- 组织犯罪对策部
- 警察学校
- 方面本部
- 犯罪抑制对策本部
- 人身安全关联案情综合对策本部
- 网络安全对策本部
主要事业
公安委员会作为根据警察法管理警察的机关,设置于国家及各都道府县。
东京都设有知事管辖之下的东京都公安委员会,委员会由知事在获得都议会同意之下任命的5名委员组成。委员任期3年。
根据警察法及其它法令赋予的主要权限有:警视厅的管理;根据道路交通法进行的交通管制、驾照发放等;根据古物营业法、当铺营业法等的营业许可、停止、吊销等;根据警备业法的警备业的认定等、关于管制跟踪行为等法律的禁止命令等;根据防止暴力团成员不当行为等相关法律的暴力团的指定、取消等。
劳动委员会[事务局]
部名
- 总务课
- 审查调整课
主要事业
劳动委员会是根据工会法设置的合议制行政委员会,主要目的在于建设稳定、正常化劳资关系,解决劳资间就劳动条件、工会活动的规则等的纠纷、以及用人单位存在无理干涉劳动行为时救济劳动者等。委员会由公益、劳动者、用人单位三方委员组成,各方委员分别有13人,共计39人。
收用委员会[事务局]
部名
- 总务课
- 审理课
主要事业
收用委员会是根据土地收用法的规定设置的拥有准司法性功能的行政委员会,主要从事有关公共利益事业所需的土地等的征用或使用,以增进公共利益及与私有财产之间的调整。是一个由7名委员组成的合议制机关。
委员及预备委员从拥有法律、经济或行政方面丰富经验及知识、且能够对公共福祉进行公正判断的人士中选出,由知事在获得都议会同意之下任命,任期3年。
议决机关
议会局
部名
- 管理部
- 议事部
- 调查部
主要事业
为辅助议会活动,都议会设置议会局作为事务局。主要工作是辅佐正式会议及委员会的运营,制作会议记录,对议会活动所需资料进行调查、制作,开展各种公关活动。